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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新丰县第一批非遗工坊认定名单的公示
来源:本网   作者:本站编辑   发布时间:2025-12-19 17:47:59   查看次数:-   字体: 默认   

  根据《省文化和旅游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非遗工坊建设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》相关文件要求,为进一步推动新丰县非遗工坊建设工作,充分发挥非遗工坊在促进就业增收、传承传统文化、助力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。新丰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联合新丰县人社局、新丰县农业农村局开展新丰县非遗工坊认定工作,经相关部门联合筛选、论证、审核、考察,拟认定沙田鹅醋钵非遗工坊、石角豆腐非遗工坊、松山米酒非遗工坊为新丰县第一批非遗工坊。

  现将非遗工坊认定名单向社会公示,公示期为5天,自2025年12月19日-2025年12月23日,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,以个人实名或单位加盖公章形式提出书面意见。

  受理单位:新丰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

  通讯地址:新丰县丰城街道体育馆二楼

  邮政编码:511100

  联系电话:0751-2288663

  电子邮箱:xfwgltj@163.com

  附件:新丰县第一批非遗工坊认定名单

新丰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

新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         新丰县农业农村局

2025年12月18日


  附件:

  新丰县第一批非遗工坊认定名单

序号

工坊名称

依托非遗项目名称

申报单位

备注

1

沙田鹅醋钵非遗工坊

沙田鹅醋钵

惠明客家王酒店


2

石角豆腐非遗工坊

石角豆腐制作技艺

韶关市石角淘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


3

松山米酒非遗工坊

松山米酒酿造技艺

松山平记酒坊